六盘水市红桥学校,根据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积极做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贯彻落实《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小餐饮登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 40 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学习、培训,强化标准执行和监管的衔接。
1.红桥学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积极做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
2.红桥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培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归档。
3.红桥学校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校长必须是第一责任人,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工作。
4.安排到参加“示范学校食堂创建”任务的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我校根据水府办发【2017】193号文件,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对食堂进行排查清理,确保食堂安全开餐。
学校在食堂门口集中教师和学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的学习培训